取消代理记账审批!合格的代理记账机构需要满足这些条件,否则...
代理记账大变!取消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部分代理记账机构将被面临被撤销代理记账的资格!更重磅的是……
重磅!取消代理记账审批
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取消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后,注册地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接受其他单位委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并接受具有行政管辖权的财政部门的管理。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原已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有关规定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企业,其证书依然有效。
在全国范围内(不含自由贸易试验区)对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按照实行告知承诺方式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国范围内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后,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明确具体办事流程,制作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应当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撤销代理记账资格,
行业要规范!
1、对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应于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其审批机关进行年度备案。2、对于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审批机关应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审批机关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对于未能持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财政部明确了!
禁止个人代理记账!
个人可以代理记账吗?
对于这个问题,财政部给出了明确的答复:个人承接办理代理记账业务属于违法。